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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防部「111年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計畫及甄選(招生)簡章」宣導案
二、甄選對象及資格: (一)年齡:年滿 18 歲至 26 歲(計算至當梯次錄取報到日止)。 (二)學歷: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修讀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四年之各學系一、二年級(均不含公費學生)。 (三)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無他國國籍者。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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