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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住宿相關申請事宜

一、第一階段住宿、房型轉換、外宿申請(請按我)

    每位人員均須於111年12月9日(五)中午12點前完成第一階段上網填列。 (一、二年級皆需住宿!!!)

        申請結果公告:111年12月12日公告

    ※雙人房申請人數超過開放間數時,則由宿舍幹部或承辦人進行抽籤。(超過時限申請視同無效)

二、大三、大四學生及碩班學生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房型申請人數超過開放間數時,則由宿舍幹部或承辦人進行抽籤。

   (二)外縣市者及未有違規(含違停、導致公共危險…等)或不配合宿舍相關事項(含每週宿舍打掃等)之情事者優先。

   (三)公益生及現任宿舍幹部且未有違規事項者保障住宿。

三、第二階段室友確認:(請按我)

    請務必於111年12月16日(五)中午12點前完成第二階段室友確認,逾期則由宿舍管理人員進行安排。

    申請結果公告:111年12月19日公告

四、若該四人房未滿四人,需將該房補至四人;若雙人房未滿兩人,需將該房補至兩人。若未依此規定者,將宿舍承辦人隨機安排遞補同學或繳足該房訂價。

五、為確實掌握住宿人員,欲外宿者或已外宿亦須填寫。

   (僅限大三及大四。另外,大三學生申請外宿者,需於週一至週四參加團膳,含:午餐及下午茶點,團膳費一學期約8,000元。)

六、欲外宿者或已外宿者請至第二宿舍一樓服務台拿取外宿同意書等文件。

七、為免作業期程延誤,以致同學權益受損,請務必依照公告時程作相關申請,逾期恕不候。未於期限內繳交家長外宿同意書者,亦視同住宿,並須繳交住宿費且不得退費。

八、欲申請勤學單人房者,另依據勤學社申請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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